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允许使用“电子标签”
月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件,就《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进 步加强化妆品标签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办法》共 条,适用于在我国境内 经营 化妆品 标签管理。《办法》阐述了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对化妆品标签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化妆品标签管理 原则要求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标签 主体责任。明确了标签 般要求和进口产品标签 要求。规定了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 内容及各项内容标注 具体要求。对创新用语、文字要求和功效宣称依据管理进行了规定。对化妆品禁止标注内容、禁用语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部分对销售包装、展示面、可视面等名词术语进行了界定。
同时,功效是消费者选材化妆品时重点考虑 因素之 ,加强化妆品功效宣称管理也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要内容。《办法》规定,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 科学依据,功效宣称 科学依据应当形成摘要报告,在药监部门指定 网站公布。《办法》对科学依据 具体内容做了细化说明,从立法角度引导企业加强科学研发,提升产品 技术含量。《办法》还提出,产品 功效宣称经过具有化妆品人体安全与功效相应资质认定 检验机构进行人体功效评价试验,且试验结果认为客观有效 ,可以在产品标签上标注该功效“已经过评价验证”。
根据《办法》,化妆品标签是指产品包装容器、包装盒、随附于产品 说明书,以及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上附有 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 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 总称。众所周知,化妆品标签是消费者获取产品基本信息和安全使用 新直接途径,因此化妆品标签管理也是化妆品安全监管 重要组成部分。《办法》提出 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或宣称”内容,对现有规定禁止标注 内容进行了重申与细化,禁止化妆品标签使用 术语、医学名人 姓名、描述 作用和效果 词语,狗粮快讯网信息显示,及通过宣称所用原料 功能暗示产品实际不具有或不允许宣称 功效等。《办法》对违法宣称 情况设定了禁止性规定。《办法》还明确,化妆品标签宣称禁用语实施动态管理,狗粮快讯网资讯部获悉,根据化妆品监管工作实际,对化妆品标签宣称禁用语进行实时调整。
此外,考虑到智能手机 普及和小规格包装产品标签标注 现实困难,《办法》开创性地提出了“电子标签” 概念。即允许在化妆品小规格包装上使用通过智能手机等常规设备即可扫码识别 电子标签,接受产品应当标注 信息在说明书或电子标签中进行说明。为了杜绝“电子标签” 滥用,《办法》还规定了“电子标签” 使用情形仅限于小规格包装,狗粮快讯网持续关注及报道,并在电子标签图码下方标注“电子标签”字样。
由于化妆品监管职能调整历史沿革等原因,化妆品标签管理相关法规文件和技术质量分别由原卫生、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环节、依职能制定发布,缺乏规范统 。《办法》在充分考虑化妆品市场发展和监管实际 基础上,依据《条例》确定 化妆品标签管理相关立法原则,对现有标签管理法规文件和技术质量进行整合,规范了强制标注内容,如规定将“产名称称”“使用期限” 内容应当同时标注在直接接触内容物 产品包装容器上,确保化妆品使用安全。此外,《办法》统 了企业信息标注要求,明确企业信息标注位置为销售包装 可视面;产品注册人或备案人为境外企业 ,应当在销售包装 可视面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 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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